谁可以在北极分一杯羹

2011年10月25日 9:6 1286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目前环北极国家的所有争端、争端的结果都必将对非北极沿岸国家产生影响。2011年5月在丹麦格陵兰岛首府努克召开的第七届北极理事会外长会议上,与会国家外长签署了北极理事会成立15年以来的首个正式协议《北极搜救协定》,就各成员国承担的北极地区搜救区域和责任进行了规划。丹麦外交大臣莱娜·埃斯珀森对《北极搜救协定》的签署做出的评价是:“这是一个历史性的突破,它是北极理事会第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但《北极搜救协定》产生了一个效果,即北极是北极国家的,外人不应染指。
  2008年5月27日至5月29日,北极沿岸五国———加拿大、丹麦、挪威、俄罗斯、美国在Ilulissat召开会议,并发布了共同宣言(Ilulissat D eclaration)。宣言首先强调五个沿岸国对北极绝大部分的主权和管辖权归属持相同态度,即主权和管辖权争议只是在小范围内存在,因此可以单独解决,无需再仿照南极冻结主权来解决争议。其次,宣言强调海洋法作为适用于北极的国际法框架,对大陆架外部界限、海洋(包括冰层覆盖区)环境保护、航行自由以及海洋科研等和海洋利用相关的问题都规定了相关的权利义务,沿岸五国将这一体系以及任何权利的冲突问题留待日后解决。第三,宣言认为海洋法框架为沿岸五国以及通过国际条约等途径取得海洋利用权的其他国家提供了坚固的基础,因此没有必要再重新

[1] [2] [3] [4]

责任编辑:TT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