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耗能企业遭七部委围剿 18行业面临生死劫

2010年05月31日 8:38 768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5月27日,国家发改委称,国家将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实行惩罚性电价;同日,工信部也将2010年18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下发至地方政府,而央行和银监会以及国土部则分别从信贷和供地上限制高耗能产业的过快复苏。这意味着诸多高耗能行业将在关停并转中获得新的并购重组机会。

  惩罚性电价加码
  5月27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发改委将同电监会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实行惩罚性电价。发改委要求省级节能主管部门在6月底前提出超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名单,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电力监管机构按名单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对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比照淘汰类加价标准执行。
  此前,国家已经公布了22个行业的能耗限额标准。各地区将根据企业2009年度和今年上半年主要产品能耗情况,综合计算出每个用能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
  “惩罚性电价加价幅度可比照差别电价,目前具体政策正在制定中。”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节能减排处处长吕文斌说,“以前出现拉闸限电情况是为全力保证电力供应。但实际上有些地方高耗能产业发展过快,是不合理的,不应该敞开口子供应、无节制使用。”
  除了对6月份之前的超限能源进行价格惩罚外,从6月份起,国家还将按月公布各地区用电量、用电增速等指标。对于能源消费和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的地区合理控制能源供应。
  同日,工信部向各地下达今年18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其中炼铁、炼钢、水泥、电解铝等六大重点行业的淘汰任务大幅超过国务院通知要求。工信部还表示,确保今年应淘汰的落后产能在第三季度前全部关停。
  除此以外,国土资源部5月27日也下发通知,要严格建设项目批地供地审查,停止对“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建、扩建项目供地。此前,央行和银监会已经率先表示将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信贷,加快退出落后产能项目。环保部也明确提出:“将区域高耗能产业规划环评,作为受理审批区域内高耗能产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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