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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绍史强调从三个方面加大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2007年11月20日 0:0 5258 来源: 资源再生杂志   分类: 重点新闻   作者:
        在19日召开的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督察整改阶段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强调,要从三方面加大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第一,要提高立案率。首先是要加快立案,凡是符合立案条件的都要立案;其次,要明确要求,这个要求可以用四句话概括:“依法
  依规,严肃查处”、“查清事实,明确责任”、“既要查处事,也要查处人”、“一定要让违法者付出高于守法的成本和代价”,目前初步考虑立案查处到12月25日要基本完成。
  第二,一定要查处到位。查处到位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立案查处,做出行政处罚之后,国土资源系统只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需要强制执行的要赶紧向法院移交,责任人需要进行行政处分的赶紧向监察、纪检机关移交,涉嫌犯罪的赶紧向公安、司法机关移送;二是,对于违法违规需要限期拆除的建设,国土资源部门应该向社会做出公告,而且要告知工商、银行、市政等等相关部门,真正做到停止建设,随后根据具体情况再做出处理;三是,擅自设区、扩区的一定要通报发展改革部门和相关部门;四是,需要补办各种土地审批手续的,各个省应该依照一个整体性的安排意见进行报批,得到批准之后再执行;五是,需要暂缓处理的事情,要根据暂缓处理的原则、要求,提出意见报批之后予以明确。
  第三,抓紧重点地区和典型案件的整改和查处。这里的重点地区和典型案件无非就是三种情况:一种情况就是这次百日行动需要打击的三方面的违规违法问题,面积比较大,比例也比较高,或者某一方面违规违法比较突出;第二种情况要件就是政府直接违规违法,或者瞒案不报、查处不力,或者不查不纠;第三种情况要件就是发生一些重大案件直接影响到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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