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包括金融改革试验、土地管理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改革、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社会公共服务改革、农村体制改革、循环经济试验等
3月1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的前一天,在北京参加会议的天津代表团得到了一个重大消息,天津市于2006年9月递交到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获得了国务院的正式批复。
本次全国两会,天津代表团通过议案和提案的形式提交了四项建议,其中就包括申请尽快批复滨海新区综改方案和尽快批准OTC市场(柜台交易市场)。令天津代表团没想到的是,在两会结束的前夜便得到好消息。
滨海新区综改方案是在2006年9月上报国务院的。因为其中涉及了金融、土地、涉外经济体制、行政体制等多个方面的改革试验内容,经过十几个部委的沟通讨论,在18个月的时间内,经过了几百处修改调整。
天津方面的努力始于一个被称为“20号文”的文件。2006年5月26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意见》(国发20号文)。这份文件被印成一本小册子,在天津市举办的各公开会议上派发。这份文件也被视作滨海新区成为国家“新特区”的身份认定。
“20号文”的核心要义是批复滨海新区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国家在金融、土地、行政改革等方面的改革试点,安排在滨海新区进行先行先试。随后,国家各部委陆续表明了支持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态度,并不断下发框架性先行先试支持政策。20号文还要求天津市尽快制定综合配套改革的相关方案,上交国务院有关部门。
天津方面于4个月后向国家有关部门报送了一揽子综改方案,共10个方面重点内容,包括金融改革试验、土地管理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改革、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社会公共服务改革、农村体制改革、循环经济试验等。(国土资源报)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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