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再生》杂志国内统一刊号为:CN11-5544/TF,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为:ISSN 1673-7776。邮发代号:80-126
首页 重点新闻
重点新闻

上半年新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6.88亿元

2008年07月31日 10:13 5667 来源: 资源再生杂志   分类: 重点新闻   作者:

  今年1月-6月,新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6.88亿元,完成全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计划的86%。其中石油、天然气资源补偿费为6.747亿元,固体矿产资源补偿费为1377.36万元。
  2007年7月自治区出台的《地州市、县(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奖励暂行办法》,极大地激发了各级征收部门的征收积极性。2007年固体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额首次达1.5亿元,较2006年增长384%,完成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征收任务的122.27%。
  与此同时,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通过建立健全激励及征收回采率系数测定机制;加强矿产资源督察队伍建设;解决各地州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征收成本高、征收工作经费不足等难题等方法,从制度、人力、经费等方面为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提供了有利保障。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额大幅增长,为自治区各级地矿部门寻找国家重点矿产资源后备基地提供了资金保证,也为一些矿山企业技术改造、提高资源利用率、选矿回收率解决了资金难题。据了解,近年来,自治区已将近两亿元投入到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保护、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中。仅2007年,自治区就为新开的65个矿产勘查项目投入资金0.95亿元牞保护矿山项目32个。(新疆日报)

责任编辑:CNMN

版权协议

作者稿件一经录用发表,将同时被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等多种数据库全文收录。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另投他刊,否则将视为同意收录。作者向本刊来稿视为同意将文章的复制权、翻译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在全世界范围内转让给本刊。本刊刊登该文后,将一次性支付作者稿酬。本刊自己或授权第三方再以其他方式出版该文,不再支付作者稿酬。

投稿论文时作者需保证:作者所投送的论文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作品,无一稿多投,不涉及保密及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侵权问题;若发生一稿多投、侵权、泄密等问题,一切由作者负责。

联系我们
《资源再生》杂志编辑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
邮编:100038
电话:010-63941425
传真:010-63941425
邮箱:resource_m@163.com
《资源再生》同时承接广告业务,欢迎各有关单位刊登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