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记者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至今年7月底,我区已完成135个矿区(含省、市级重点矿区34个)的整合工作,减少各类矿业权1445个,涉及18个矿种,其中煤、金、铜、铝、钨等重要矿种已全面完成整合工作。通过整合,我区矿山开发布局更趋合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为集中解决我区矿山“多、小、散”,“一矿多开、大矿小开”及布局不尽合理的状况,从源头有效治理矿业秩序混乱问题,我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要求,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订了全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总体方案,突出以合理布局和科学利用资源为原则、以矿业权为纽带、以企业为主体,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依法推进整合工作。全区以煤、铁、锰、铜、铝、铅、锌、金、钨、锡、锑等11个矿种为重要矿种,以南丹大厂矿区、环江北山矿区、贵港市龙头山金矿区、合山煤矿区、平果县铝土矿区等14个矿区为重点开展了整合工作。同时各地也按照矿山生产能力、服务年限与储量规模相匹配和“一个矿区一个采矿主体”的原则,引导矿区内的各家矿山企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进行整合,实现规模化开采、集约化经营。
在开展整合工作中,我区特别注重通过加强规划来增强对资源的调控能力。先后编制了全区国土资源“十一五”规划,明确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主要预期指标;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土资源部有关文件精神,编制了全区主要煤炭矿区矿业权设置方案和部分煤炭矿区规划;专门编制了《南丹县大厂锡多金属矿田矿产资源规划》,结束了该国家规划矿区无规划可循的历史;通过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地质勘查专项规划编制。在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中,坚持以规划指导矿业权审批,统筹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项目,通过严格实施规划,将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落到实处。
据了解,自开展整合以来,目前我区的煤炭、锰矿、铝土矿、有色金属、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等重要矿种的开发秩序有了明显好转,矿业经济稳步发展。据统计,全区矿产采选业总产值由2005年的59亿元增长到2006年的78亿元,2007年达到了112亿元。(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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