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责令整改
据国土资源新闻网8月20日消息 为进一步做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决定,从今年8月至11月,利用3个月时间在全自治区开展矿产开发秩序整顿专项督查。
专项督查内容包括,对生产矿山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矿山证照是否合法、齐全,是否按经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生产,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对矿产资源勘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勘查设计施工,是否存在越界勘查或以采代探;对无证勘查、开采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查处无证或持过期失效许可证进行勘查开采行为。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市局要汲取百色市右江矿务局那读煤矿“7·21”严重透水事故教训,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各市局要制定具体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责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责令整改;对非法采矿行为,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按照“不留人员,不留采矿设备,不留建筑物、毁闭井筒,恢复地貌”的原则认真进行。
责任编辑:刘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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