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根据《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决定组织开展第七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同时对第三批认定的国家工业遗产进行复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申报推荐及复核工作,中央企业集团总部负责组织本集团内申报推荐及复核工作。为推动建立国家工业遗产数据库,提升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水平,本次认定申报和复核工作将通过国家工业遗产数据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审核。
(木子)
责任编辑:任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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