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22年第3号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1〕268号)要求,现将确定的钢铁、焦化、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水泥、原油加工、乙烯、合成氨、甲醇、电石、烧碱、纯碱、对二甲苯等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2021年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2年1月19日
2021年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
责任编辑:孟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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