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424期第2版《长沙矿山院召开全体干部会议 全面推进“两院融合”工作》一文,由于编辑失误,将“有色院党委书记、中国恩菲副董事长张首勋发言;有色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刘诚主持会议”表述中的“有色院”误改为“长沙有色院”。 由此给相关企业造成的名誉损失,深表歉意。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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