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科学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重头戏之一。继2018年3月建立专职董监事制度之后,日前,江铜下发股份控股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作业指导书,标志着江铜构建了完整的法人治理体系,对控股子公司的法人治理迈上新台阶。
在今年1月召开的年度工作会上,江铜董事长龙子平表示要抓住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契机,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构建更为完善的责权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和监督机制。
此次作业指导书的出台,正是落实会议精神的实质举措,进一步规范了控股企业法人治理、专职董监事履职事宜。
随着企业规模和产业布局的不断扩大,国内大型企业集团纷纷进入“实业+投资”的发展模式。数据统计,截至目前,江铜控股企业已达到111家。随着江铜“三年创新倍增”攻坚行动的推进,这一数字还将持续刷新。
记者了解到,对于控股子公司是法人治理,还是采取传统的“报总部批准了就执行”一直是国有企业控股子公司法人治理的难题,这种现象不论是江铜,还是其他大型国有企业,都普遍存在。江铜经过不断探索,反复研究,确定了通过构建完整的法人治理体系来解决这一难题。
构建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体系,不仅有利于江铜规范现有控股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现有控股子公司的良性运行,也将对未来的投资并购产生积极作用,助推“三年创新倍增”攻坚行动的落地。
责任编辑:郭沛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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