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再生》杂志国内统一刊号为:CN11-5544/TF,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为:ISSN 1673-7776。邮发代号:80-126
首页 重点新闻
重点新闻

中国矿业大学原副校长缪协兴受贿、贪污案一审判决9年

2018年05月10日 15:31 8786 来源: 江苏高院   分类: 重点新闻   作者: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信息,5月8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矿业大学原副校长缪协兴受贿、贪污案,对被告人缪协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对缪协兴受贿犯罪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贪污犯罪所得财物予以追缴,发还被害单位。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6年,被告人缪协兴利用担任中国矿业大学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深部岩土力学与地下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课题项目负责人等职务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招投标、业务承揽、学校招生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94.49万元。2007年至2016年,缪协兴利用担任中国矿业大学副校长、课题项目负责人职务上的便利,通过签订虚假合同、虚开发票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402.79万元。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缪协兴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鉴于缪协兴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彭薇

版权协议

作者稿件一经录用发表,将同时被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等多种数据库全文收录。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另投他刊,否则将视为同意收录。作者向本刊来稿视为同意将文章的复制权、翻译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在全世界范围内转让给本刊。本刊刊登该文后,将一次性支付作者稿酬。本刊自己或授权第三方再以其他方式出版该文,不再支付作者稿酬。

投稿论文时作者需保证:作者所投送的论文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作品,无一稿多投,不涉及保密及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侵权问题;若发生一稿多投、侵权、泄密等问题,一切由作者负责。

联系我们
《资源再生》杂志编辑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
邮编:100038
电话:010-63941425
传真:010-63941425
邮箱:resource_m@163.com
《资源再生》同时承接广告业务,欢迎各有关单位刊登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