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中条山集团召开三届职代会第五次联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条山集团2018年调整职工工资方案(草案)》(以下简称《调资方案》)。
《调资方案》将基础工资由以前的450元/人/月调整为950元/人/月,人均增加500元/月,并将现调整的基础工资记入职工本人档案,纳入岗位结构工资进行管理和发放。起薪日期为2018年1月1日。
本次调资,坚决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则,对 2018年1月1日在册的原固定工、合同制职工分类别调整了基础工资。《调资方案》规定,本次调资,在岗职工按照调整后的基础工资标准按现工资支付渠道进行考核发放;退养、伤病(歇工)职工,以调整后的基础工资标准为基数按原工资发放办法的比例重新计算进行发放;待岗职工在原生活费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0元,待上岗后执行其岗位结构工资标准。
此次调资,是中条山集团在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据自身的发展速度、经济效益和盈利状况决定的;是中条山集团党政从加强和谐稳定建设的角度出发,更加关注民生、关心职工疾苦、解决实际困难的具体体现;是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际行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及省国资委相关规定,对激发广大职工的工作热情,对于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实现集团“十三五”规划目标,推动企业深化改革和转型升级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和深远意义。
今年以来,中条山集团始终秉承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中条山集团“十三五”发展规划确定的“职工工资收入稳步提高”的发展目标,让每一名职工都能切实分享到企业发展带来的红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为每名职工先后发放600元年中奖和600元效益奖、将职工效益奖发放标准由300元/人/月提高到800元/人/月的基础上,12月15日,中条山集团再次下发文件,为在册在岗、在册退养、在册待岗职工按照4000元/人、2000元/人、1000元/人的标准计发年度绩效工资,职工年收入首次突破50000元大关,提前实现了中条山集团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到2020年,职工收入在2010年基础上翻一番”的奋斗目标。
职工收入的稳步增长,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构建了企业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
今年,是中条山集团有史以来职工收入涨幅最大的一年,也是职工受益最多的一年。中条山集团要求有关部门要按决策落实好《调资方案》,将好事办好,各单位、部门一定要按要求,保证集团对职工的普惠政策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班组,让职工真正感受到收入的增加和组织的温暖,切实分享企业改革发展的成果。
责任编辑: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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