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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涉矿专项整治清退违规资金2.74亿元

2017年10月23日 10:52 6792 来源: 湖南省人民政府   分类: 重点新闻   作者:

10月17日,从郴州市纪委获悉,郴州市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活动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成效明显,全市参与涉矿等六项经营的国家公职人员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共1975名,目前已清退资金27373.2万元。

8月,郴州市印发《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为确保操作精准,郴州市根据相关政 策,结合实际,编印问题答复49个,并下发《精准把握政策要求、有序推进涉矿专项整治》和“五个精准、十个一律”涉矿专项整治操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专项 整治的范围、清退转让的对象等内容。据统计,全市参与清理单位 2978个,参与清理的国家公职人员120065名,清理工作实现全覆盖。

郴州市加大典型案件查处和通报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在自查自纠阶段,全市共受理相关问题线索26起,已立案查处7起,给予党纪政纪处理7人,其中处级干 部1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人。市纪委通报了7起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典型案例,其中涉矿经营和涉水电开发各1起,嘉禾县委原常委、政法委 原书记李德笑利用职权职务影响以亲属名义入股参与涉矿经营问题,以及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原正处级干部何先德未按要求如实报告并及时转让电站股份问题被通报曝 光,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专项整治中,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发挥重要作用,各派驻纪检组主动对各派驻单位进行督查,调度各监督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

郴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阶段将组织自查自纠“回头看”, 并开展涉矿专项整治督查,加强涉矿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的调度,对参与涉矿等六项经营未按要求清理清退的进行从严查处。

责任编辑: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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