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客户端6月23日消息,6月22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柳州华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西地润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李阳通涉嫌受贿、挪用公款罪一案。该案涉案金额10188.102万元,是梧州法院有史以来审理的涉案金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

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阳通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李阳通利用其先后担任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柳州华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西地润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广西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覃某某、葛某某、冯某某、李某某等单位或个人在土地收购、项目资金、股权收购、验资资金、承揽工程、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款物共计人民币5188.102万元。
2012年3月,被告人李阳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500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通过多媒体等形式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建议法院以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追究李阳通的刑事责任。鉴于案情重大复杂,合议庭宣布休庭,案件待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彭薇









作者稿件一经录用发表,将同时被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等多种数据库全文收录。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另投他刊,否则将视为同意收录。作者向本刊来稿视为同意将文章的复制权、翻译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在全世界范围内转让给本刊。本刊刊登该文后,将一次性支付作者稿酬。本刊自己或授权第三方再以其他方式出版该文,不再支付作者稿酬。
投稿论文时作者需保证:作者所投送的论文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作品,无一稿多投,不涉及保密及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侵权问题;若发生一稿多投、侵权、泄密等问题,一切由作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