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6日,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陕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总公司依法改制为陕西地矿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地矿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是陕西省地矿局。此次改制为集团公司是继2009年2月由“事”转“企”后的又一次重大变革,是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适应公司制发展的重要举措,标志着该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经营和管理又向前迈进了重大一步。
近年来,该公司不断探索符合自身发展的道路,深入推进企业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地矿经济高速增长,从2009年改企以来,企业年均经济增速达16%以上,职工收入年均增速达10%以上。同时,业务范围不断拓展,在传统地质勘查、矿产开发、工勘施工产业板块的基础上,主动闯市场,由传统地质向“大地质、大国土、大环境”拓展,组建了陕西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排查突击总队,为陕西省建立了一支整建制专业地灾应急队伍;大力发展汉中玉文化产业,将陕西省宝玉石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助推陕西追赶超越;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大格局,开拓中亚地勘市场。
责任编辑:彭薇









作者稿件一经录用发表,将同时被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等多种数据库全文收录。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另投他刊,否则将视为同意收录。作者向本刊来稿视为同意将文章的复制权、翻译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在全世界范围内转让给本刊。本刊刊登该文后,将一次性支付作者稿酬。本刊自己或授权第三方再以其他方式出版该文,不再支付作者稿酬。
投稿论文时作者需保证:作者所投送的论文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作品,无一稿多投,不涉及保密及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侵权问题;若发生一稿多投、侵权、泄密等问题,一切由作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