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8日公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公司利用废旧蓄电池回收的铅金属及利用废塑料回收生产的改性再生专用料分别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30%和50%的税收优惠。公司于2016年9月29日分别收到上述增值税退税款4,679,923.02元、162,285.19元。 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资金计入营业外收入,确认为当期损益。对当期营业收入无重大影响。
责任编辑: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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