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该省2014年度矿产勘查项目及矿山督察整改工作已完成,有关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组织了整改验收工作。
据悉,2014年9月28日,该厅下达24个勘查项目的督察意见;2014年12月30日,该厅下达27个矿山的督察意见。该厅要求,有关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和地质勘查单位按照督察意见做好整改工作,有关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督促矿业权人及时整改,组织好验收工作,并将验收意见报省厅矿产督察员办公室。
本次整改工作分3个阶段展开,第一阶段为制订整改方案。矿业权人收到督察意见后,基本按照督察意见要求、针对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大多数整改方案内容具体,整改期限明确,工作安排较合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第二阶段为限期落实整改。制订整改方案后,大部分矿业权人精心组织人员,认真整改落实,基本能够按时完成整改工作,并报请项目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局验收。第三阶段为组织整改验收。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收到矿业权人的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建德市、宁波市鄞州区和开化县国土资源局为了提高督察工作成效、严格验收要求,聘请矿产督察员等技术专家参与验收。大部分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能够按时组织完成整改验收工作,并将验收意见报送省厅矿产督察员办公室,其中湖州市、长兴县等国土资源局以单位正式行文的形式报送。
截至2015年10月底,22个勘查项目、24个矿山通过所在地县(市、区)国土资源局验收,整改合格;勘查项目整改合格率92%,矿山整改合格率89%。江山市廿八都镇徐家墩铜多金属详查和缙云县双川乡鱼川矿区萤石矿普查2个勘查项目,三门县健跳镇高湾山采石场、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田丰村下洋桥普通建筑石料矿和常山县东鲁东湖萤石矿3个矿山未申请验收,整改不合格。
责任编辑: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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