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郎胜一行前往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就《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草案)》展开立法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广海局负责人所作的国际海底矿产资源勘探与开发专题汇报。随后,调研组与广海局人员就立法草案及国际海底矿产资源开发等有关问题展开讨论。讨论结束后,调研组参观了“海洋六号”船,以及“海马”号无人遥控潜水器等调查装备。郎胜表示,我国在国际海底矿产资源勘查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很多重要成果。此次调研对完善《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草案)》很有帮助,我们收获很大。
当天下午,调研组还召开了在粤涉海单位座谈会,邀请广东省有关部门、全国人大代表、有关研究机构、企业和专家等,就《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草案)》征求意见。
此前,《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草案)》已于10月30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该法草案旨在规范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活动,保护海洋环境,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提升深海科学技术研究和资源调查能力,促进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可持续利用。
责任编辑: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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