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再生》杂志国内统一刊号为:CN11-5544/TF,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为:ISSN 1673-7776。邮发代号:80-126
首页 重点新闻
重点新闻

北京5项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污收费标准提高

2015年10月21日 9:41 4853 来源: 北京晨报   分类: 重点新闻   作者:

  北京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联合通知,2016年1月1日起,本市5项主要重金属(铅、汞、铬、镉、类金属砷)污染物排污收费标准将调整为每当量1.4元。在每一污水排放口,对5项主要重金属污染物均须征收排污费。按要求,5项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值如超过本市规定排放标准,将按收费标准加倍计收排污费。如排放值低于本市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 (含50%),按收费标准减半计收排污费。污染物排放值在本市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50%-100%(含100%)之间,按收费标准计收排污费。

责任编辑:彭薇

版权协议

作者稿件一经录用发表,将同时被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等多种数据库全文收录。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另投他刊,否则将视为同意收录。作者向本刊来稿视为同意将文章的复制权、翻译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在全世界范围内转让给本刊。本刊刊登该文后,将一次性支付作者稿酬。本刊自己或授权第三方再以其他方式出版该文,不再支付作者稿酬。

投稿论文时作者需保证:作者所投送的论文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作品,无一稿多投,不涉及保密及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侵权问题;若发生一稿多投、侵权、泄密等问题,一切由作者负责。

联系我们
《资源再生》杂志编辑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
邮编:100038
电话:010-63941425
传真:010-63941425
邮箱:resource_m@163.com
《资源再生》同时承接广告业务,欢迎各有关单位刊登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