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记者从赣州市环保局获悉,在今年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联合组织开展的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竞争性评审中,赣州市下辖的崇义县、大余县、赣县、章贡区成功入围,获得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8亿元。
作为矿产资源型城市的赣州,在矿产品开采和加工过程中难免衍生出一些具有行业和区域特征的环境问题,其中重金属污染就是这些环境问题中的突出代表,给当地土壤、水体和生态环境的安全带来危害。当地环保部门发布的数据显示,根据2007年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赣州市工业废水重金属产生量、排放量均居全省前三位。
为解决重金属污染,此前赣州市就制定并实施了整治工作方案,编制了防治规划、治理实施方案等,并将大余、南康、崇义、章贡区、赣县确定为国家重金属重点防控区。按照“一区一策、分类指导”的原则,重点防控区污染整治已由过去单一的污染治理向全流域的综合治理转变,由末端治理向源头治理转变。
此前,赣州市还获得国家、省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补助约2亿元,对63家企业开展污染源综合治理。其中大余县作为重金属污染重灾区域,已获得8150万元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补助。
目前,赣州市列入国家规划的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有24个、产业淘汰退出项目46个、解决历史遗留污染问题试点项目8个。其中,46个产业淘汰退出项目均已完成;20个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已完工,其余4个项目正在实施;4个历史遗留污染问题试点项目已完工,其余4个正在实施。
通过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督促企业加大治理力度等措施,该市涉及重金属污染企业验收率达100%,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减排效益明显,年度削减比例达到3%以上。如今,赣州市重金属污染态势得到有效遏制,未出现重金属污染事件,切实保障了流域的水环境安全。同时,赣州市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城镇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指标达标率达到100%,部分重金属经常性超标断面达标率也有明显提高。
责任编辑: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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