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再生》杂志国内统一刊号为:CN11-5544/TF,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为:ISSN 1673-7776。邮发代号:80-126
首页 重点新闻
重点新闻

黑龙江省研讨矿产开发与环保问题

2015年07月03日 16:13 5745 来源: 中国矿业报   分类: 重点新闻   作者:

  如何在保证矿产资源合理有序开发的同时做好环保工作?黑龙江省政协近日召开协商民主专题座谈会,该省多名政协委员与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林业厅、省森林工业总局、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省地质矿产局等6个厅局负责人围绕“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环保问题”进行面对面协商。
  黑龙江省政协常委、哈尔滨市政协副主席唐春发提出,在矿产资源开发中要树立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权威性,严格按照规划部署工作,真正把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统筹考虑。要将有限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资金用在“刀刃上”,并对使用情况检查验收,对破坏环境实施问责制。
  “提高矿产资源勘探和开发企业的准入门槛。”有与会委员提出,在矿产开采中要落实环保措施,包括对地下水、地表水、野生动植物等的保护。坚持“谁开发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还要对开发后期环境恢复治理做好规划,加强矿产资源的恢复治理。
  针对黑龙江省生态系统多样性特点,有与会委员提出,今后在做预案、做规划时,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不同生态系统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恢复和保护措施。针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保证金欠缴问题,他建议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保证金作为解决环境保护恢复治理的重中之重。
  “我们将认真研究和吸纳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和改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彭薇

版权协议

作者稿件一经录用发表,将同时被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等多种数据库全文收录。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另投他刊,否则将视为同意收录。作者向本刊来稿视为同意将文章的复制权、翻译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在全世界范围内转让给本刊。本刊刊登该文后,将一次性支付作者稿酬。本刊自己或授权第三方再以其他方式出版该文,不再支付作者稿酬。

投稿论文时作者需保证:作者所投送的论文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作品,无一稿多投,不涉及保密及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侵权问题;若发生一稿多投、侵权、泄密等问题,一切由作者负责。

联系我们
《资源再生》杂志编辑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
邮编:100038
电话:010-63941425
传真:010-63941425
邮箱:resource_m@163.com
《资源再生》同时承接广告业务,欢迎各有关单位刊登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