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3日,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的金属硅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两家强制应诉企业的倾销幅度为18.3%,补贴率为6.3%,倾销和补贴合并税率为12%。未合作和其他企业的倾销幅度为27%,补贴率为37.6%,合并税率为58.3%。
2014年2月,澳大利亚对华金属硅立案,涉案金额1278万美元。本案终裁报告可参见澳反倾销委员会网站www.adcommission.gov.au。与案件有关的进一步问题可致电案件主办官员+61 2 6276 1345询问,或写邮件至operations2@adcommission.gov.au。
责任编辑: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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