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我国将继续深化境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创造更加有利于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的政策环境,进一步推动装备“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
自去年以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主动开展与哈萨克斯坦、印尼、埃塞俄比亚、埃及等国家的产能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我国与哈萨克斯坦在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化工、机械、有色金属、轻纺等产业领域进行深度对接,已签约28个项目,投资总额超过230亿美元,对我国优势产能开拓国际市场形成了良好示范效应。同时,我国与印尼、埃塞俄比亚、埃及等国家初步确定了基础设施和产能合作的早期收获和远景项目。
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非金融类企业在全球143个国家和地区开展投资,境外直接投资额257.9亿美元,同比增长29.6%。
“对外投资的平稳较快增长,与我国境外投资便利化程度不断提高密切相关。”这位负责人介绍说,近年来,我国进一步下放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权限,除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外,一律取消核准,实行备案管理。境外投资项目实现互联网上备案,全部通过国家发改委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网络系统办理。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继续深化境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境外投资立法工作,强化对境外投资的事中事后监管。减少审批,除少数必须经过批准的以外,其他境外投资原则上一律取消审批核准,实行备案管理;减少收费,清理取消针对对外投资、针对装备“走出去”各环节各种不必要的收费,使企业放开手脚去闯市场;减少限制,清理和取消各个方面对企业或者制约企业“走出去”、制约装备“走出去”的各种不合理限制;引导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尊重当地文化习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此外,国家发改委还将不断深化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互利合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装备“走出去”和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的重要部署,认真做好相关政策制定、统筹协调,以及重点领域、重点国别的装备和产能“走出去”推进工作。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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