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甘肃省环保厅获悉,经环保部核定,2014年甘肃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4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2014年是“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的攻坚年,甘肃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不断靠实减排责任、健全激励机制、加强环境监管力度,强力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减排工程建设,有效推动了污染减排工作,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37.32万吨、3.81万吨、41.84万吨,比2013年下降1.56%、2.64%、5.55%;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7.56万吨,比2013年增加2.43%(年度计划目标增加4%)。
据介绍,“十二五”前四年,甘肃已完成环保部与省政府签订的《甘肃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所有193个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基本实现了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目标,全面完成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脱硝和现役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任务,以及淘汰燃煤锅炉和淘汰老旧机动车及黄标车年度任务。同时,基本完成了钢铁烧结机、有色和石化行业脱硫任务、工业涉水行业减排任务,全省畜禽养殖业减排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责任编辑:彭薇









作者稿件一经录用发表,将同时被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等多种数据库全文收录。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另投他刊,否则将视为同意收录。作者向本刊来稿视为同意将文章的复制权、翻译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在全世界范围内转让给本刊。本刊刊登该文后,将一次性支付作者稿酬。本刊自己或授权第三方再以其他方式出版该文,不再支付作者稿酬。
投稿论文时作者需保证:作者所投送的论文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作品,无一稿多投,不涉及保密及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侵权问题;若发生一稿多投、侵权、泄密等问题,一切由作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