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河南省政府召开会议,通报国家审计署对河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及相关资金征管情况的审计反馈意见和审计决定,就抓好问题整改和审计决定执行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副省长李亚参加会议并讲话。
据介绍,2014年国家审计署对河南省展开了矿产资源专项审计,今年1月初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反馈给河南省。审计报告既肯定了河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所做的各项工作,又指出在矿业权审批出让、矿业权转让、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管理、矿产资源相关资金征收管理使用等6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李亚要求,对审计反馈意见和审计决定,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正视问题,严肃对待,勇于担当,逐项对照,立整立改,抓紧部署,立即行动,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据了解,审计署审计矿产资源发现问题的整改任务,涉及7个省辖市、直管县政府,11个厅局委、3个厅级企事业单位。按照要求,河南省在接到审计报告和决定之日起60日内,要向审计署报送整改和执行情况。
责任编辑: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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