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消息 河北省环保厅决定,自现在起至10月25日,全面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排查工作,对污染严重和造成重特大环境事件的企业将予以关停。
排查范围包括辖区内生产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的在生产企业,以及在生产过程中使用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的在生产企业。
此次排查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集中检查重点区域、涉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和环境安全隐患。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对于污染严重和造成重、特大环境事件的企业,予以关停;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坚决把住有色金属冶炼业的环境准入关,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涉重金属企业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开工生产。
责任编辑:四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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