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再生》杂志国内统一刊号为:CN11-5544/TF,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为:ISSN 1673-7776。邮发代号:80-126
首页 重点新闻
重点新闻

分析:中国可能借反垄断法阻止“两拓”合并

2009年08月03日 9:27 4782 来源: 路透   分类: 重点新闻   作者:

  北京7月31日消息    如今力拓和必和必拓的合并案正在接受审核,中国与外国矿商则正展开铁矿石价格谈判,中国律师和官员认为,在此期间发生的力拓员工被捕案对有“两拓”结合的前景有预示意义。
  必和必拓和力拓6月提出在西澳大利亚Pilbara地区成立铁矿石合资公司,这需要欧洲和中国的监管者审查通过。中国政府可能会借此机会试水新出台的反垄断法。
  澳大利亚Urandaline投资公司的咨询师Michael Komesaroff谈到力拓员工被捕案时说:“如果政府打算在安全领域给自己的公司以支持,那麽我们不能排除他们用本国法律阻止合并案的可能性。”
  因担心合并後两家矿业巨头会获得更大议价权,中国钢铁企业坚决反对力拓和必和必拓的合并,欧洲和日本的钢铁企业也持同样态度。
  “两拓”则认为合并有助于提高开采和运输效率。他们还提议分开营销,以减少欧洲监管者的顾虑。
  但对于中国来说,垄断问题有着更多的“个人色彩”,因为力拓在负债累累之际曾获中铝救助,但後来却撕毁了与中铝的收购协议。


  反垄断法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表示:“一位澳大利亚官员称不确定欧洲和美国是否会通过并购案。他没有提到中国。”
  “我认为7月过後,他也会考虑到中国的。”
  国务院出台的反垄断法适用于境外发生的限制竞争。而根据8月份公布的《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两拓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在须申报范围内。
  梅新育说:“如果他们无视中国的规定,他们在中国的销售就会受到影响。” 他还认为中国在“最极端的情况下”才会中止进口。
  因中国的反垄断法刚出台,还未经受现实考验,这意味着若欧洲监管者没能审核通过合并案,中国的律师和官员则可以松一口气。
  “情况并不理想,”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的董正伟说,“从法律角度看,有适用馀地,但中国的执法机构好像还没有准备好打击境外垄断行为。”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经济法研究室主任王晓晔认为,虽然中国的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司法效力存在问题,但两拓不应该低估中国在国际市场上的影响力。
  王晓晔本周发表在《中国周刊》上的文章称:“即便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的禁止性决定在当前对“两拓”没有威慑力,但并不意味它永远没有威慑力。”(完)

责任编辑:静观世界

版权协议

作者稿件一经录用发表,将同时被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等多种数据库全文收录。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另投他刊,否则将视为同意收录。作者向本刊来稿视为同意将文章的复制权、翻译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在全世界范围内转让给本刊。本刊刊登该文后,将一次性支付作者稿酬。本刊自己或授权第三方再以其他方式出版该文,不再支付作者稿酬。

投稿论文时作者需保证:作者所投送的论文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作品,无一稿多投,不涉及保密及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侵权问题;若发生一稿多投、侵权、泄密等问题,一切由作者负责。

联系我们
《资源再生》杂志编辑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
邮编:100038
电话:010-63941425
传真:010-63941425
邮箱:resource_m@163.com
《资源再生》同时承接广告业务,欢迎各有关单位刊登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