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同意《杭州市余杭区矿产资源规划(2011-2015)》,标志着余杭区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即将全面实施。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国土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浙江国土资源局组织有关单位历时近一年,完成了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的修编、评审和报批。新一轮规划以全面贯彻实施“城市化引领、产业强区、人才兴区、文化名区、环境立区、民主民生”六大发展战略为指针,坚持矿产资源“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围绕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和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这一重点命题,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业权市场建设与管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等诸多方面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了,作出了系统性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建议。新一轮规划设置禁采区面积1160.32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94.5%;规划中型规模以上矿山比例50%以上,严格执行矿山最低规模开采制度,进一步促进矿业转型升级;开采矿山按照“环境立区”的要求有序关停,“十二五”基本实现全关停;“绿色矿山”应创尽创,严格执行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强化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推进矿地资源综合利用,实现矿地资源向土地资源有效转变。
责任编辑:lee









作者稿件一经录用发表,将同时被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等多种数据库全文收录。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另投他刊,否则将视为同意收录。作者向本刊来稿视为同意将文章的复制权、翻译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在全世界范围内转让给本刊。本刊刊登该文后,将一次性支付作者稿酬。本刊自己或授权第三方再以其他方式出版该文,不再支付作者稿酬。
投稿论文时作者需保证:作者所投送的论文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作品,无一稿多投,不涉及保密及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侵权问题;若发生一稿多投、侵权、泄密等问题,一切由作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