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德兴市环保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近日,德兴市环保局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对德兴铜矿、江铜化工有限公司、银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上市公司开展环保后督查工作。
这次环保后督查主要针对涉及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稀土矿山开采和冶炼分离以及铅蓄电池制造业的上市公司。重点针对企业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制度执行情况、达标排放情况、污染物总量控制完成情况、危险废物依法处置情况、清洁生产推进情况、环境隐患及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情况、日常环境管理情况、整改计划落实情况等全方位进行督查,以现场检查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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