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再生》杂志国内统一刊号为:CN11-5544/TF,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为:ISSN 1673-7776。邮发代号:80-126
首页 重点新闻
重点新闻

重点企业将被强制上报碳数据

2011年05月27日 9:44 8940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分类: 重点新闻   作者:


  该人士还透露,其参与编制的《“十二五”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综合方案》将在年内出台。有电力行业人士认为,若强制报送碳排放数据举措能够顺利推进,并最终推广到大部分企业,将有助于“算清总量,分配指标”,从而为建立全国性碳金融市场铺平道路。
  中电投集团电投(北京)碳资产管理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启钊26日对记者表示,目前电力行业一直沿袭了电力部和国家电力公司的报送体系,定期向电监会、发改委报送供电煤耗数据,可据此计算出碳排放数据。但李启钊提醒,一旦“数据报送机制”拓展到市场分散、管理不规范、产能落后的中小企业,报送的积极性和可行性将面临挑战。
  知情人士透露,国家发改委正在拟定《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指南》,预计年内出台。在目前缺乏企业强制性数据报送的机制下,湖南CD M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服务中心一位高层表示,其带队开展的省内企业碳盘查面临巨大阻力,无法以企业等为单位,计算其直接或间接排放的温室气体“多数企业把碳盘查当做未来政府施加减碳压力的前奏,一些国企更不愿意把可能影响其声誉的核心数据外泄。”
  此前曾有中央媒体援引国家发改委人士称,国家发改委考虑在一些特定的行业和地区开展小范围的国内碳交易试点,电力、化工和石油等行业入选可能性大,而这些行业的龙头企业多为大型央企。另据知情人士透露,大唐、华能、国电、华电、中电投等五大发电企业相关人士,近期也纷纷前往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协商2012年后的国际碳交易替代方案。
  国家电网对外连络部新闻处副处长刘心放透露,目前确有迹象表明电力行业被作为碳交易试点。国家电网能源研究院副院长蒋莉萍解释称,电力行业先试先行,首先因为电力行业是主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源;其次因为其计量体系足够完善,相对容易解决碳交易中的核证、计量问题。
  知情人士透露“后《京都议定书》时代”国际碳交易方案的初步框架是,在中央层面由国家发改委进行监管;在行业层面由中电联、电监会进行监管,并负责减排指标分配;此外还将设置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实现MR V (即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进行碳交易审核,并确认贸易额。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系统和市场分析中心主任姜克隽透露,为了提高行业企业的试点积极性,亟须银行按照预期产生的贸易额,对试点企业进行提前支付(即“碳贷款”)。

 

[1][2] 下一页

责任编辑:无人

版权协议

作者稿件一经录用发表,将同时被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等多种数据库全文收录。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另投他刊,否则将视为同意收录。作者向本刊来稿视为同意将文章的复制权、翻译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在全世界范围内转让给本刊。本刊刊登该文后,将一次性支付作者稿酬。本刊自己或授权第三方再以其他方式出版该文,不再支付作者稿酬。

投稿论文时作者需保证:作者所投送的论文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作品,无一稿多投,不涉及保密及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侵权问题;若发生一稿多投、侵权、泄密等问题,一切由作者负责。

联系我们
《资源再生》杂志编辑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
邮编:100038
电话:010-63941425
传真:010-63941425
邮箱:resource_m@163.com
《资源再生》同时承接广告业务,欢迎各有关单位刊登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