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8月11日在通报山东招远玲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大火灾事故时说,这起事故暴露出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诸多问题。
今年8月6日17时左右,山东省招远市玲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罗山金矿四矿区盲竖井12中段至14中段井筒电缆起火引发火灾事故。事故发生时井下共有作业人员329人,经全力科学施救,313人成功获救升井,其中1人重伤,事故共造成16人死亡。
通报称,玲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中矿金业有限公司(招远市国有独资企业),罗山金矿为竖井开拓的地下开采矿山,年采矿能力20万吨。事发矿井各种证照齐全有效。
安监总局表示,据初步调查分析,这起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基础不扎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执行安全规程不严格,机电设备设施相对落后,且未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等突出问题。
为切实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安监总局要求各地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加强通风和机电管理,坚决淘汰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及设备设施,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提高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严肃查处事故,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责任编辑:毋宁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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