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再生》杂志国内统一刊号为:CN11-5544/TF,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为:ISSN 1673-7776。邮发代号:80-126
首页 重点新闻
重点新闻

警方调查:卖家虚报矿石储量买家遭巨损

2009年12月18日 10:29 22569 来源: 宜春新闻网   分类: 重点新闻   作者:

  警方调查为企业连本带利追回
  “两年前在广东韶关被人诈骗的财产不光如数追回,连后续费用和利息也追回,这是绝对少有、也是让我不敢想的事。”14日,喜出望外的江西金豪矿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彭庚生从宜春公安机关接过了警方帮其追回的2640万元后说道。

  卖家隐瞒矿山矿石真实储量
  2007年11月初,新余市的杨×根帮广东韶关万博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赖大元推销广东龙川县金龙铁矿探矿权转让业务。杨×根与江西金豪矿业公司工程师惠某某相识,于是便向惠某某介绍了金龙铁矿情况,并拿出了赖大元提供的有关资料。该资料介绍了金龙铁矿的矿区地质、矿体、矿区储量估算和矿区矿石品位等情况,其中矿石储量估算为260余万吨。
  紧接着,杨×根和赖大元公司的工程师还带领江西金豪矿业公司有关人员到金龙铁矿实地察看,但只让金豪矿业人员在矿山匆匆转了一圈。
  2007年11月7日,江西金豪矿业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彭庚生带领该公司经理和工程师一行从宜春驱车到韶关,第二天在赖大元办公室与赖洽谈金龙铁矿转让事宜。洽谈中,赖大元故意隐瞒了“2007年5月,广东省二九二地质大队已对金龙铁矿勘察结束,勘察该矿山矿石储量为32万吨”的事实,仍声称该矿山矿石储量大、品位高,目前有不少人要从他手中转让。同时赖大元还承诺,如果江西金豪矿业公司买下矿山探矿权,他负责办理好该矿山的采矿权证。
  但当江西金豪业公司提出办理金龙铁矿矿权转让手续时,赖大元马上找理由拒绝。原来,如果办理转让手续,江西金豪矿业公司在地质勘验部门就能了解到真实的矿山地质勘查结果。因此,赖大元提出了探矿权不过户,由赖大元、彭庚生在广州龙川县成立一家矿业公司,赖大元占公司股份51%,彭庚生占公司股份49%,赖大元直接以矿业公司的名义办好采矿权证,然后将公司全部交给彭庚生的建议。
  为骗取江西金豪矿业公司的信任,赖大元还就此写下承诺书。

[1][2] 下一页

责任编辑:刘征

版权协议

作者稿件一经录用发表,将同时被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等多种数据库全文收录。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另投他刊,否则将视为同意收录。作者向本刊来稿视为同意将文章的复制权、翻译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在全世界范围内转让给本刊。本刊刊登该文后,将一次性支付作者稿酬。本刊自己或授权第三方再以其他方式出版该文,不再支付作者稿酬。

投稿论文时作者需保证:作者所投送的论文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作品,无一稿多投,不涉及保密及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侵权问题;若发生一稿多投、侵权、泄密等问题,一切由作者负责。

联系我们
《资源再生》杂志编辑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
邮编:100038
电话:010-63941425
传真:010-63941425
邮箱:resource_m@163.com
《资源再生》同时承接广告业务,欢迎各有关单位刊登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