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消息 日前从广西有关部门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经委制定了《广西有色金属储备办法(试行)》、《2009年广西地方有色金属收储方案》和《2009年广西地方铝锭收储方案》,加快有色金属的收储工作进度。
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蔓延以来,广西有色金属价格大幅波动,产品价格急剧下滑,金融危机对有色金属行业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了严重影响。根据广西自治区的部署和要求,广西自治区经委于2008年12月开始着手研究对有色金属进行收储。在充分听取广西一些地市及有关企业的意见之后,《广西有色金属储备办法(试行)》、《2009年广西地方有色金属收储方案》和《2009年广西地方铝锭收储方案》于2009年2月10日形成初稿,目前正征求相关厅局意见。
《广西有色金属储备办法(试行)》对收储的机制、原则、管理、时间、保障、跟踪、检查、承储企业的责任与义务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2009年广西地方有色金属收储方案》和《2009年广西地方铝锭收储方案》初步确定2009年广西收储有色金属46万吨。相关市和企业普遍反映,开展有色金属收储工作是当前应对金融危机的有力措施,对保护广西有色金属行业,提振行业信心,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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