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明确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

2007年02月09日 0:0 1084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据新华社讯  为加快我国装备制造业的发展,财政部等四部委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其中部分产品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国务院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重大技术装备业将享受进口税收优惠,以提高我国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及自主创新能力。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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