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以点带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到2020年完成22个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创建达标入库,大中型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2018年09月18日 10:30 232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地质矿业

今年以来,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结合包头市矿山建设工作实际,包头市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推动全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抓好制度保障。该局构建了市、县两级矿产资源开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绿色矿山规划体系。印发实施了《进一步严格全市矿业权管理的实施意见》、《包头市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办法》、《包头市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完成了《包头市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包头市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抓好分类推进。结合中央巡视“回头看”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该局全力推进大青山南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通过“停、拆、清、治”4个阶段工作,有效扭转了包头市采矿企业“小、散、乱、污”的局面,矿山数量从2017年的350余家控制到202家。积极推进历史遗留、无主矿山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探索形成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景则景、宜建则建4种模式,累计治理5.46平方千米。严格生产矿山分期治理工程验收,督促采矿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根据批准的治理方案开展分期治理。截至目前,包头市实施分期治理矿山118家,累计治理面积达到7.09平方千米。

三是抓好技术创新。该局定期运用无人机高清镜头对矿山开发利用现状和地质环境治理情况进行全方位监测,利用卫星遥感影像图、GPS定位等技术手段,进行矿山数据采集和对比监测分析。建设全市矿山信息管理系统,对矿山储量规模、“三率”指标、地质环境治理等进行动态管理,并实时更新治理数据,为绿色矿山建设监督检查提供依据。

同时,该局大胆实施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一是注重规划先行,编制完成市级绿色矿山建设规划。该局组织开展了全市矿山企业摸底调查,全面摸清了矿山现状,将在期生产矿山、新建矿山全部纳入绿色矿山建设规划。经多轮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规划于2018年8月通过由自然资源部、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以及包头市相关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评审。该规划为包头市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提供了依据,对包头矿业经济转型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二是注重示范引领,推动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工作。鑫达金矿于2013年5月入选“第三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包钢(集团)公司白云鄂博铁矿于2014年8月入选“第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2016年、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先后对2家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开展了实地核查工作,获评优秀绿色矿山。通过推进两个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包头市引领和推动了一批建设条件好的矿山企业加速绿色矿山建设。

三是注重经验推广,加强绿色矿山建设指导。今年8月,该局在达茂旗召开了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暨绿色矿山建设现场会,组织各地区现场观摩达茂旗重点矿山、重点区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及绿色矿山建设情况,推广介绍了典型经验和做法。特别是石宝铁矿在生产中,抽取露天采坑内积水对厂区和采场边坡进行绿化喷淋,对低品位矿石进行再回收,大力治理废石堆、采坑边坡,改造废弃尾矿,种植多种有机蔬菜,为全市绿色矿山建设树立了典型。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按照自治区、包头市委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从2018年起,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生产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加快改造升级步伐。到2020年,完成22个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创建达标入库,大中型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全市小型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条件达到规范化管理,基本形成重点“三区”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

(邬媛婷)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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