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质监局抽查锂离子电池产品合格率为69.6%

2018年02月12日 8:30 320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2月9日,甘肃省质监局官网发布2017年锂离子电池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3季度,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锂离子电池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兰州、金昌、张掖、嘉峪关、白银、临夏、定西、天水、平凉、庆阳等10个市(州)的19家企业的23批次锂离子电池产品,16批次产品质量合格,有7批次产品均存在0.2ItA放电项目指标不合格的情况,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为69.6%,产品质量存在一定问题。

本次重点对锂聚合物电池、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锂离子电池等产品进行了抽查。检验依据为GB/T 18287-2013以及《2017年甘肃省锂离子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等。检验项目为外观、包装、标志、0.2ItA放电、短路保护、重物冲击、热滥用等6个项目指标。抽查结果表明有6家企业的7批次产品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从抽查结果来看,7批次产品的0.2ItA放电项目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1,抽查分析报告见附件2)。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将对本次监督抽查中出现的不合格企业依法采取责令整改、整改复查、问题约谈、生产许可证后监管、行政处罚等措施开展后处理。

责任编辑:周大伟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