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申请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公示名单

2008年12月15日 13:7 530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根据我部《关于核定2009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的通知》(环办[2008]66号)的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对本省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以下简称定点单位)进行了核定并将本省的定点单位上报。我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上报的定点单位进行了初步审查,确定了公示名单。为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2009年申请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日期:2008年12月15日-2008年12月19日
  二、公示期间,环境保护部接受反映公示企业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环境保护部污防司固体处  电话:010-66556254
  电子邮件:swmd@mep.gov.cn


二○○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2009年申请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名单
http://www.zhb.gov.cn/cont/gthw/gtfw/md/200812/t20081215_132385.htm

 

责任编辑: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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