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德龙镍业年产50万吨镍铁合金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7年04月17日 9:14 1009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镍资讯

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镍铁合金生产技术改造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镍铁合金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响水沿海冶金产业园
  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总投资208100万元,在现有3个粗制镍铁生产车间(15台矿热电炉,配套9台回转窑、9台干燥窑,3台余热锅炉)基础上,新建1个(粗制)镍铁生产车间;新增购置5台矿热电炉、7台回转窑、17台矿热电炉余热回收综合利用设备(余热锅炉)、新增16台(其中4台备用)纯氧气化炉(球磨制粉技改升级为煤纯氧气化),单台气化炉设计制气能力10000Nm3/h。
  技改完成后,全厂合计4个粗制镍铁生产车间、共20台矿热电炉,配套16台回转窑、9台干燥窑、20台矿热电炉余热锅炉。其中现有技改3个粗制镍铁生产车间每个车间设置5台矿热电炉(由原4用1备改成5用)、5台余热锅炉,配套4台回转窑、3台干燥窑;新建1个粗制镍铁生产车间取消干燥窑,仅设置5台矿热电炉、5台余热锅炉,配套4台回转窑。同时对二期现有30万吨/年镍铁合金项目进行“超低排放”等的技术改造。技改项目环保投资20665万元,占总投资的9.93%。
  产品方案:技改项目完成后,二期全厂共4个粗制镍铁生产车间,形成年产50万吨粗制镍铁合金生产能力,新增粗制镍铁合金产能20万吨/年。技改项目预计2017年12月建成投产。
  (二)环境报告书主要内容
  1、环境现状及主要影响
  (1)大气
  评价区监测因子SO2、NO2、PM10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铬及其化合物浓度低于《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中企业周界外最高允许浓度0.006 mg/m3要求,镍及其化合物浓度低于0.04mg/m3(依据《大气环境标准工作手册》计算无机物质量标准(二级)一次值)。各监测点各项因子均达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要求。
  (2)地表水
  本次灌河布置的3个监测断面除BOD5和总磷外,其余各因子浓度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要求。经调查了解,灌河BOD5和总磷超标是由于上游农业面源影响造成的。环评建议开展区域水环境整治工程,关闭灌河沿线工业和生活排污口,关闭工业污染源,铺设管道,截污导流,改善灌河水质,必要时对灌河实施生态修复工程。
  (3)噪声
  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
  (4)地下水
  地下水现状监测结果显示pH、硝酸盐、铁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Ⅰ类标准;亚硝酸盐、高锰酸盐指数、Ni、Cu、Co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Ⅱ类标准;六价铬、总硬度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III类标准;氨氮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Ⅳ类标准。
  (5)项目所在地土壤中pH、铜、镉、铅、砷、汞、铬、镍的指标均符合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总体来说土壤质量良好,能够达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2、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技改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产生于施工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土地开挖及回填产生的粉尘、砂石水泥运输及装卸过程散发的粉尘以及施工场地扬尘等。通过运输车辆采用遮盖密闭防止物料抛洒泄漏,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平整场地,对干燥作业面适当洒水的措施,减少废气产生。
  技改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其中,有组织废气包括干燥窑、回转窑、矿热电炉产生的冶炼废气,配料站、中间料仓、炉顶料仓、出铁口、出渣口烟气等输送系统粉尘;无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熔炼厂房、原料堆场贮存及装卸扬尘。
  技改项目现有3个镍铁合金生产车间配套的回转窑高温烟气回用至干燥窑作为干燥窑热源,和干燥窑烟气一并处理,干燥窑排出的烟气采用“四电场静电除尘”处理后,烟气进入“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装置+湿式电除尘装置”进行超低排放处理;每1台干燥窑配置1台四电场静电除尘器,每个车间设置1套“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装置+湿式电除尘装置”和1个主烟囱,主烟囱高度从原来的60m提升至80m。
  新建1个镍铁合金生产车间不设置干燥窑,无干燥窑废气,回转窑烟气经风冷降温后,采用“四电场静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式电除尘” 超低排放处理工艺;每1台回转窑配置1台四电场静电除尘器,设置1套“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装置+湿式电除尘装置” 和1个80m主烟囱。
  静电除尘器第一级效率可达85%以上,二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可达97%以上,四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可达99.5%以上,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装置设计烟气脱硫率不低于95%。湿式电除尘装置设计除尘效率不低于80%。布袋除尘器设计除尘效率不低于99.5%。
  技改项目每个车间电炉烟气分别进入配套的余热锅炉回收余热综合利用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每个车间处理后的电炉烟气通过1个50m排气筒排放,技改项目4个镍铁合金生产车间共设置20台布袋除尘器和4个排气筒。
  技改项目4个镍铁合金生产车间每个车间设2个配料站,每个配料站设置1台布袋除尘器,每台除尘器设置1个排气筒,4个镍铁合金生产车间共设置8台布袋除尘器和8个排气筒。
  出渣口烟气由原汇入主烟囱排放管道改为并入中间料仓和炉顶料仓布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技改项目4个镍铁合金生产车间每个车间共用一个60万风量的布袋除尘器,用于收集炉顶料仓、中间料仓粉尘及出渣口烟气,每个布袋除尘器设置一个排气筒,4个镍铁合金生产车间共设置4台布袋除尘器和4个排气筒。
  出铁口由原汇入主烟囱排放管道改为每个镍铁生产车间单独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技改项目每个车间5个电炉共用一个60万风量的布袋除尘器用于收集处理出铁口烟气,4个镍铁合金生产车间共设置4台布袋除尘器和4个50m高排气筒。
  本次技改,同步对现有布袋除尘器进行改造,提高布袋除尘效率至99.5%以上。
  项目通过强化烟气收集措施,提高收集效率,尽量降低逸散烟气量,对原料堆场、物料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加强除尘系统的保养和维护,设置绿化带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包括砂石冲冼水、混凝土养护水、场地冲冼水、设备水压试验水,以及一些施工设备的冷却水和洗涤用水等。这部分废水中含有一定量的油污和泥砂,不得随意排入附近河流,应导入事先设置的简单沉淀池中进行沉淀后方可排放至周边河流。所有废弃脂类均要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生活废水含有一定量的有机物和细菌,建设单位设临时厕所并设化粪池,再委托陈家港镇环卫所用槽罐车清运至造纸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镍铁合金生产循环冷却系统排污、设备及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除尘废水、脱硫废水、煤制气净化废水、脱盐水站弃水以及生活污水。其中其中循环冷却水、设备及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湿式电除尘废水、脱硫废水进入经分质处理后送入回用水池,全部回用于镍铁炉渣处理综合利用项目作补充用水,不对外排放;煤气净化废水进入煤制气配套循环灰水处理系统,软水制备系统及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进入回用水处理工艺进行回用,回用水处理工艺产生的超滤、RO反渗透及膜冲洗废水排入煤制气配套循环灰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经厂内一体化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渣处理综合利用项目。技改项目不涉及向外环境排放废水。
  (3)噪声
  施工期主要噪声源是噪声源主要来自打桩机、搅拌机、挖掘机和推土机等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施工单位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机械作业的时间;在高声压级施工设备周围或施工场界设置必要的隔声墙,以降低噪声向外的辐射。
  项目运营期的高噪声的主要设备有鼓风机、排风机、空压机、给水泵、冷却塔公辅设备以及回转窑、破碎机、纯氧气化炉等生产设备。对以上设施采取设置基础减震、安装消声装置等措施,并将其置于建筑物内,利用建筑隔声来减轻其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及时处理出场。生活用煤应指定地点存放,炉渣就地利用或填埋。土建和安装过程产生的一些金属轧头、木材及建筑材料的碎屑和废弃的混凝土等,应指派专人收集。施工结束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拆除临时工棚等建筑。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脱硫石膏、冶炼炉渣、汽化炉渣、煤焦油、水处理污泥、废机油和生活垃圾。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技改项目冶炼炉渣全部作为原料送厂内渣处理装置处理制取无机纤维棉进行综合利用,该配套渣处理综合利用项目已通过响水县环保局的批复,与技改项目同步实施,不属于固体废物。石膏、气化炉渣拟外售江苏磊达股份有限公司作生产水泥的原料。镍铁合金废水絮凝沉淀及生活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水处理污泥外送卫生填埋处理,煤制气站配套循环灰水处理系统产生处理污泥由于含有大量的残炭,拟送厂内配料站综合利用。废机油、煤焦油委托盐城市沿海固体废料处置有限公司无害化焚烧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全部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和利用,实现零排放。厂内建设有危废暂存间及一般固废堆场,固体废物在厂内暂时存放期间应加强管理,堆放场地应有防渗、防流失等措施。
  3、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废气
  技改项目建成后,正常工况下建设项目排放的SO2、NOx、Cr及其化合物、Ni及其化合物、PM10最大浓度值明显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以及《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中企业周界外最高允许浓度,叠加背景值后能做到区域达标。技改项目以厂界为起点设置1公里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
  运营期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经处理后回用,作为渣处理综合利用项目及原料堆场洒水抑尘补充水,不对外排放。
  技改项目不设置污水排口,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
  技改项目声源在各场界测点昼、夜间预测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要求,项目噪声贡献值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较小。
  (三)环评总结论
  技改项目已获得地方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与区域规划相容、选址合理,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能够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周边群众对技改项目基本持支持态度。在满足本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后,技改项目的风险水平与同行业相比是可接受的。在企业按本报告书规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气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技改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询公众意见的内容及形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是否支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审核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关注技改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五)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本公式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国强
  联系电话:0515-86868999-8291
  环评单位:无锡市智慧环保技术监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02号
  联系人:宫工
  电话:0510-81835607
  Email:xgong@wxaie.cn

责任编辑: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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