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严查“黑稀土” 将建稀土业“黑名单”制度

2017年01月19日 8:35 422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稀土

  山东省日前开展“打击稀土违法违规专项行动”,打击稀土非法开采和治炼分离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对非法开采、违法违规生产、买卖非法稀土产品等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罚没相关产品,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据了解,山东将重点查处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取缔非法开采(含资源回收)矿点,及时拆除非法开采的地面设施,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整治以“综合利用为名”变相加工非法矿产品,规范稀土产品交易,追查低价出口稀土产品来源。
  将重点核查稀土冶炼分离企业原料来源、数量及库存情况。对无生产计划的“黑工厂”,立即责令停产,不能提供原料稀土矿产资源税管理证明的,由税务部门追缴资源税等税费,依法没收非法稀土矿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予以处罚。对有生产计划的企业,参照年度生产计划和增值税发票销售票据,核实矿产品来源、实际生产量和销售量,生产量与销售量不一致的,应由企业书面说明原因;收购非法稀土矿产品销售谋利、超计划生产的责令停产,予以警告,将核减本年度或下年度生产计划。
  对稀土出口中出现异常增长、异常价格的企业,追溯其出口产品来源,对在出口供货环节中生产非法稀土矿产品、冶炼分离产品的企业,依法没收相关产品及违法所得,追缴未足额缴纳的各项税费。
  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山东将建立稀土行业“黑名单”制度。整治行动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违规记录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公开,使之成为企业经营、贷款、上市、评级、行业规范准入、计划指标配置等参考因素。(经济导报)

责任编辑:周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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