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约谈要多打预防针

2016年09月21日 8:47 192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地质矿业

有关监测显示,今年1至8月,陕西省渭南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仅为132天,同比减少56天。为此,陕西省环保厅日前约谈渭南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快大气污染治理,履行治污降霾主体责任。

环保部门对排污企业开展约谈,最早作为国家环保部督促地方领导强化环境保护的一项监督措施。据说通过这样的约谈,在一些地方曾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要实现这样的目标,不能仅仅落实在当地环保局一个部门的肩上,很多地方出现严重环境污染的根源,往往是因为当地高层领导缺乏环保意识,只看重金山银山而忘记了绿水青山。如今,很多地方的环保部门把约谈用到了对污染企业的整治工作中,比如,河南省曾同时约谈50家违法违规超标排污的企业。然而,这样的约谈,能不能改变这些只要金山银山而不惜破坏绿水青山无良企业的良心,从此停止一切违法排污行为?其结果恐怕未必有效。

我们知道,不论是一个工程的立项,还是一家企业的开建,在此之前,都要依法经过严格的环境保护评价,对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各种因素都要有明确的可以预见的、有效的对策与措施,譬如烟囱里可能冒黑烟,就要同时加装消烟装置,确保烟囱里不会有黑烟冒出;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污水,就要同时兴建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每一滴污水都能达标排放,强化环保工作,才能批准开工建设。这些专家的评审和环保部门的审批,都是环境保护有效的预防性措施,也是工程建设者和企业投资人应尽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作为监督部门的环保局,应当在环保设施的建设过程中强化监督,确保环评提出的环保设施的全面落实,一旦出现环保设施建设滞后现象时,就及时对他们开展约谈,防止出现生产线可以投产而环保设施无法开启的尴尬。这种约谈可以称为给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打预防针”。然而,在企业已经出现严重污染,甚至多次违法违规排污屡查不纠,已经成为“撒毒害命”企业以后,再对他们进行约谈,实际上只是对这些排污企业开了一次“马后炮”。

“马后炮”虽然可以对企业的治污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但一个明显的恶果是这些企业已经造成了环境的严重污染,此其一;其二,还可能给了一些污染企业以暗示,在约谈前造成的污染“旧账”可以一笔勾销,从而助长了无良企业的嚣张气焰。笔者认为,环保约谈应当多打预防针,少开“马后炮”,对出现违规违法排污甚至已经在“撒毒害命”的企业,无须约谈,只须来一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样才能真正树立起环保法规的尊严,才真正建设一个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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