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地矿局完善用人机制

2016年04月13日 14:34 256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地质矿业

  “处级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10 年,必须交流,在同一单位领导班子中担任同一层次领导职务满 10年的,应当交流;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 原则上应当交流;新提拔担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应当有计划地交流任职。”这是日前广西地矿局出台的《领导干部交流实施办法》中的一项举措。该局认为,加强和改进优秀处级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地位,实践锻炼作为根本途径,道德建设作为突出内容。
  在以往开展干部交流的基础上,该局继续加大交流力度,注重强化实践锻炼,把基层作为培养锻炼处级干部的主阵地,提拔担任处级领导职务的处级干部,必须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同时还规定干部交流应突出重点,增强计划性、针对性,注意与党委(总支、支部)换届调整相结合,并坚持分期分批、适度交流的原则。每次交流干部的数量,一般不应超过领导班子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同一单位的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交流。
  据介绍,该局在领导干部交流中,着眼长期地勘事业发展需要,坚持德才兼备、加强干部实践锻炼,推进干部廉政建设,突出忠诚干净担当、不让老实人吃亏,力求将全局在职在编的处级领导干部打造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干部队伍。

责任编辑:陈鑫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