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生态区内矿山将逐步退出

2016年02月25日 8:40 224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地质矿业   作者:

  陕西省近日发布了《陕西省矿产资源开发保发展治粗放保安全治隐患保生态治污染行动计划(2016~2020年)》。
  按照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陕西将加快建设陕北高端能源化工基地,陕南金属非金属绿色采掘、加工基地,关中矿业经济研发创新基地,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矿产开发格局;侧重寻找“优、急、稀、特”矿种。同时,开展开山采石专项整治行动,逐步关闭规模小、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和损害生态环境的采石企业,到2018年底,全省采石场数量削减50%。秦岭保护区范围内原则上禁止新设矿业权,确有需要开采的,应严格按程序审查。
  此外,陕西省还将全面排查矿山生产各类隐患。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打造一批具有重要示范意义的绿色矿山。加强重要生态区域保护,大幅降低生态环境影响,严禁在国家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沙化土地封禁区、地质公园、重要湿地等重要生态区域新设探矿权和采矿权,对已有的矿业权,依法限期退出或调整。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沙化土地封禁区、水源保护区、居民集中生活区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内的矿山逐步依法退出。

责任编辑: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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