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开展矿山水电工地地灾防治大检查

2015年09月26日 11:48 236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地质矿业   作者:

   记者日前从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获悉,自8月21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矿山和水电工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的通知》下发后,各地积极响应,矿山和水电工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据介绍,部地质环境司目前已陆续派出10个督查组,对全国13个省(区、市)进行督查。督查发现,各地都编制了结合当地实际的工作方案,大大提高了防治工作效率。

  例如:8月31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开展为期45天的矿山和水电工地地灾防治工作集中检查,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开展对本辖区内的防灾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省厅赴重点地区、企业单位开展督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制定《“三排查”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开展矿山矿区、地灾、陕南移民搬迁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活动。

  据悉,部地质环境司将继续派出督查组,开展矿山和水电工地地灾防治工作检查,力争在10月15日前,解决矿山和水电工地区域存在的地灾防治责任落实不到位、监测体系不健全、防范应急预案不完善等问题。

责任编辑:陈鑫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