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将推出《采掘业透明措施法案》

2014年11月06日 8:30 285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地质矿业

  加拿大联邦政府最近正式公布一份新起草的《采掘业透明措施法案》(Extractive Sector Transparency Measures Act)(下称《法案》),要求从事石油、天然气和矿物商业开发的公司公开披露其向业务经营国政府及国内政府机构的付款。加拿大联邦政府最近正式公布一份新起草的《采掘业透明措施法案》(Extractive Sector Transparency Measures Act)(下称《法案》),要求从事石油、天然气和矿物商业开发的公司公开披露其向业务经营国政府及国内政府机构的付款。尽管该法案近日才提交下议院,但加拿大政府已承诺该法案将在2015年4月1日生效。
  该法案只是提高采掘业公司信息披露度国际行动中的一部分。类似的立法已在欧盟和美国出台,而且都已经进入实施阶段。
  2013年,欧盟通过了《会计和透明度指令》(Transparency and Accounting Directives)(下称《指令》),强制要求欧盟的油气和矿业、林业公司进行信息披露。《指令》规定,到2015年,欧盟国家要将该法令融入到本国的立法体系。目前已有少数国家如英国、法国、德国已经开始实施立法草案,其中,英国已于今年10月28日开始实施强制性披露立法。
  类似地,美国的《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要求,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参与石油、天然气和矿产资源商业开发的采掘类公司披露向美国和外国政府支付资金的信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负责制定符合该法案的披露实施规则,去年7月,美国法院将SEC首次提交的规则发回给SEC重新起草,新规则预计于2015年3月生效。
  加拿大的新法案就是在这样的国际大背景下产生的。加拿大政府表示,《法案》将与美国和欧盟的立法要求保持统一。
  英国诺顿罗氏富布莱特律师事务所(Norton Rose Fulbright)去年6月和今年1月为该《法案》提供了内容更新,并为新规则的发布总结了“资源收入透明度工作组”建议。
  该《法案》适用于参与油气、矿产资源勘探开采的公司,以及拥有或持有这些资源权益的公司。要求发布年度披露报告的公司指:一是在加拿大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二是在加拿大有公司的、在加拿大做生意的或在加拿大有资产的。依据他们的合并财务报表,至少在最近两个财政年度中的一年内满足以下至少两个条件:资产最低不超过2000万美元、已经产生至少4000万美元收入、平均雇佣了至少250名员工;三是其他规定的实体。这些公司的子公司以及在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实体也要遵守该《法案》的规定。相关部门对规定中的“控制”具有解释权。
  如果该《法案》生效,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将有义务公开报告他们向国内外各级政府支付的款项,还需要披露向两个或两个以上政府共同设立的机构所支付的款项,以及针对行使政府职能的实体的付款,如信托、董事会、委员会或公司。而向加拿大土著政府支付的款项则在《法案》生效两年后按其规定披露。
  加拿大政府已经明确规定需要公开披露的支付款项包括:除消费税和个人所得税之外的税收;特许权使用费;费用,包括租赁费、报名费、管理费及其他办理执照、许可证或特许权的费用;产量分成权;红利,包括签约定金、资源发现定金和生产奖金;除作为普通股东支付的股息之外的股息;基础设施的改善款项;其他规定的付款类别。
  虽然该法案目前不包括在项目层面的强制报告制度,但第9条也确实提供了有关项目披露的形式和报告方式。未来可能还会出台一个依据《法案》制定的行政指导性文件,明确项目级的支付是否需要披露。
  该法目前规定,上述规定的披露主体应向公众提供年度信息披露,但它并没有明确规定如何披露及披露何种信息。这些细节的规定及披露程序今后将逐渐由相关部门进行明确。
  在整个《法案》的修订咨询过程中,利益相关方表示担心,新的披露规定可能会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隐私保护或保密要求相冲突。《法案》目前没有列出任何强制性报告要求以外的豁免条件,但已明确将来允许增加豁免规定。
  加拿大是目前制定法律要求采掘业公司披露信息的司法管辖区之一。该《法案》第10条允许相关部门决定是否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报告要求可以替代该《法案》的披露规定。这种等效机制将极大降低与该《法案》报告要求相关的管理成本。在多国市场经营的公司就可以用一个司法管辖区的披露要求代替其他管辖区的要求,不必再重新准备一份完全不同的披露报告。
  该《法案》规定,对于没有遵守披露报告要求的公司,如提交虚假报告或误导性陈述的,或是为了避免披露而故意更改付款构成的,将给以最高25万美元或是累计更高的罚款处理。
  联邦政府表示,国会将于今年冬天对该《法案》进行研究,政府计划于2015年4月1日使其生效。加拿大的披露报告模板效仿英国的规定。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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