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铜集团获准开办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

——将拥有更多外汇资金使用自主权

2014年10月31日 16:5 451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作者:


  10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副局长张智富宣布正式启动江西省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试点。江铜成为江西省率先获得开办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资格的两家企业之一,将拥有更多外汇资金使用自主权。
  2014年4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发布了《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及时抓住改革契机,积极推动江西省参与此项改革试点。目前,江西省申报的4家企业已全部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列为可试点企业,获批试点企业数量列中部6省第二位。其中,江铜集团、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外汇管理局业务备案,率先获得开办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资格。
  据江铜集团总经理助理、财务公司总经理吴金星介绍,此次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创新了跨国公司账户体系,允许跨国公司同时或单独开立国内、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集中管理境内外成员企业外汇资金,开展资金集中收付汇、轧差净额结算,可以全部或部分共享外债和对外放款额度。改革后,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与境外划转自由,没有额度控制;在规定的外债和对外放款额度内,国内、国际账户内互联互通,便利了企业内部调剂资金余缺,有利于进一步降低企业财务成本。
  江铜集团财务总监甘成久表示,此次江铜获批开办跨国公司外汇资金运营管理业务资格对江铜意义重大。一是通过搭建全球化的资金平台,有利于今后江铜的国际化经营,加快“走出去”步伐。二是有利于集团实时掌握成员单位的外汇情况,并在当前国际市场货币汇率波动幅度较大的情况下,通过优化集团外汇币种、金额及期限,规避汇率风险。三是有利于降低集团融资成本,提高整体效益。目前,境内外融资成本差异显著,国际上外汇资本成本要远低于国内。江铜开展该业务后,可以通过外债指标,从境外融入低成本的外汇资金,直接的好处就是降低了融资成本。四是可实现公司内外汇资金余额调剂,优化资源配置。

责任编辑: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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