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是个筐 是否起作用要看装什么

2014年09月11日 9:56 401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混合所有制之所以有可能实现“提高竞争力”的目标,主要在于引入现代企业制度,根据市场规律进行决策,如果连决策都不让人参与,如何改变?在混合所有制的操作过程中,政府完全可以作为出资人,将行政之手从公司治理中拔出来,一切在现代企业制度之下运行。说白了就是7月份李克强总理在企业座谈会上的结论:“政府要把该做的做起来,把该放的放掉。”
  2014年夏季达沃斯论坛昨日开幕,新一轮国企改革成为个中热点。珠海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表示,“混合所有制是国企改革一味药,这个药吃得好可能就会把病治了,就怕药吃了以后还有别的毛病又发生”,更炮轰国资委“有利益的时候就伸手”。
  在这条新闻的跟帖中不少网友表示“董总,你家有人来查水表”,可见不少人觉得这是不能说的真话。作为新一轮国企改革的重点,混合所有制的形式固然引来期待,但董明珠的担忧不无道理。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经过股份制改造很多国企早就走上了混合所有制的道路,但是这么多年来即使是混合所有制的国企中,行政之手仍然无处不在,公司治理的结构和方式与现代企业制度完全是两套标准,更不用说坚如磐石的行政垄断和高不可攀的市场准入了,所以到了当下的新一轮国企改革,还在强调“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在地方国企都不坚持绝对控股的情况下,央企改革除了中石化是融资开放而且只是销售环节,军工央企直接选择整体上市,科技央企让核心员工持股。总而言之,意思意思,诚意什么的暂时不太看得出来,这让新瓶装旧酒的可能又多了一分。
  对于董明珠的说法,有人辩驳说:“国资本来就是大股东,国资委不趋利他傻啊?”这句话乍看没什么问题,实际上却偷换了概念。在以往的改革中,国有资本是绝对控股的,但是这并不代表可以掌控一切,连发言的机会都不给其他股东,更不代表可以提出超越其权限之外的不合理要求。董明珠举了一个例,说格力曾经遭遇合作的国企要求格力把资金拨到他们集团借用,如果放在一个普通上市公司的规则下这要求完全匪夷所思,但如果利用行政思维似乎就顺理成章了,而这样的要求绝对是逾越了一个大股东权限的。再说,“趋利”和“看见利益就伸手”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前者只是企业本能,而后者涉及以凌驾于规则之上的权力肆意操纵。遇到问题就分“你我”让民资自行解决,有了利益挖走好处,双重标准完全违背了混合所有制整合国资和民资力量提高竞争力的目标,就差像当年国企“一股就灵”上市圈钱一样,摆明车马地把民资当提款机了。
  混合所有制之所以有可能实现“提高竞争力”的目标,主要在于引入现代企业制度,根据市场规律进行决策,如果连决策都不让人参与,如何改变?在混合所有制的操作过程中,政府完全可以作为出资人,将行政之手从公司治理中拔出来,一切在现代企业制度之下运行。说白了就是7月份李克强总理在企业座谈会上的结论:“政府要把该做的做起来,把该放的放掉。”
  一句话,混合所有制是个筐,能不能起作用要看里面装的是什么。

责任编辑:王爱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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