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禁止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2014年06月30日 16:14 1381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节能减排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做好粮食收储和仓储设施建设工作,研究决定完善农产品价格和市场调控机制,确定促进产业转移和重点产业布局调整的政策措施。
  会议指出,要多措并举,加强收储和仓储设施建设,确保粮食颗粒归仓。一要大力促销腾库,采取定向销售等办法,消化临储粮和陈粮,为新粮腾出仓容。结合近期对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全面督查,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所有国家粮仓用于储粮,对挪作他用的,要坚决纠正、严肃问责。二要创新投融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仓储设施建设。以东北地区和南方稻谷产区为重点,今明两年新建仓容1000亿斤。支持主产区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等建设有烘干设备的储粮设施。三要完善粮食经营者库存制度,奖补结合,鼓励企业多购多存。四要强化地方政府特别是销区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储备任务,今年增加地方储备500亿斤。督促销区按照不低于6个月市场供应量要求,确保粮食储备到位。提高仓储管理信息化水平,保证粮储安全。
  会议确定,一是在保护农民利益前提下,推动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和农业补贴政策逐步向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转变。从大豆和棉花入手,分品种推进补贴试点,当产品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补贴农民,保证农民基本收益;当产品市场价格升高导致物价总水平上涨过快时,补贴低收入群体,保障基本民生。二是明确政府责任。中央政府重点调控谷物、棉花、油料、糖料等,其他农产品主要通过市场调节,地方政府也要承担稳定市场的责任。
  三是在保证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基础上,发挥好进出口和国家储备调节市场供求的作用,防止农产品价格过度波动。
  会议指出,要突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做好政府引导,让调结构和稳增长、惠民生互为助力。一要营造承接产业转移的良好“硬环境”和“软环境”。加大薄弱环节投资力度,加快改善中西部交通、信息、能源等基础设施,强化财税、金融等服务,做好人才开发和产业配套。二要发挥市场主导作用,注重政策引导,促进东部地区产业创新升级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动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加工组装产能向中西部转移。结合“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建设,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三要发挥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强化资源型产业布局导向。有序推进西部煤炭和现代煤化工、西南水电、北方风电、沿海造船等基地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除热电联产外禁止新建燃煤发电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四要深化产业国际合作。在西部地区建设向西开放产业平台,支持优势企业到境外开拓市场。五要实施差别化区域产业政策,切实保护环境,节约集约用地用水。通过产业转移和布局优化促进中国经济提质升级、行稳致远。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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