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儿童血铅”事件后续

2014年06月16日 10:28 452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曝光台


  检测结果
  居民家污染与工厂排污一致
  居民陈春娥家与化工厂仅有一墙之隔,记者在她家采访时,正赶上对面的车间在装卸,大量的灰色烟尘从车间顶棚冒出来,直接飘落到她家里。记者扫下陈春娥 家窗台和阳台的部分灰尘,送到一家专业实验室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灰尘中的铅含量高达7780毫克/千克,超过350毫克/千克的国家二级标准,也就是生 活居住用地标准的21倍,其它重金属镉、锌、汞等的数值也大大超标。
  在围墙外,记者找到了美伦化工厂的排污沟,它直接通往湘江。记者和检测人员用重金属扫描仪对沟边淤泥进行检测,发现多种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检测人员 提取了淤泥样本回实验室精确检测,结果显示:铅含量33400毫克/千克(三级标准500毫克/千克),锌112000毫克/千克(三级标准500毫克 /千克),镉10100毫克/千克(三级标准1.0毫克/千克),砷1190毫克/千克(三级标准40毫克/千克)。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潘小川表示,工厂排放污染物的重金属比例,或者说重金属的污染水平,和附近居民家窗台上重金属污染比例完全一致,说明家庭里 面的重金属污染,来源于工厂排污。另外,家庭里面这么重的铅污染,可以断定会对生活在周边的居民,特别是儿童,产生相应的健康影响,二者有明显的相关关 系。
  大浦镇政府提供给居民的一份文件显示,2012年5月,衡东县环保局组织了相关专家,对美伦化工厂产能只有1万吨的电锌项目的环境影响现状调查报告书 进行了评审,并同意项目建设。然而,中国有色金属协会常务理事蒋继穆仔细阅读这份文件后表示,国家发改委的文件已经明确规定,2007年以后,新建和改扩 建的生产规模都要求在10万吨以上,这个项目违反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原本就不应该批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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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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