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对我国铝型材征16%临时反倾销税

2009年11月05日 8:39 873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铝资讯   作者:

  由于“挤压”到了澳大利亚当地铝型材业,澳方日前对原产自我国的铝挤压材做出反倾销初裁,表示将征收16%的临时反倾销税。
  今年5月15日,澳大利亚国内最大铝型材生产、加工企业Capral和G-James向澳海关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铝挤压材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6月24日,澳大利亚海关宣布对原产于或出口自我国的铝挤压材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海关总署的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对澳大利亚铝型材出口金额达25071.08亿美元,同比增长20.93%。
  全球第三大铝型材制造商辽宁忠旺集团外贸部负责人昨日表示,目前他们对澳大利亚出口铝挤压材的比例虽然不是很大,但对于16%的临时反倾销税,企业还是要有个接受的过程,最终究竟由谁来承担损失和增加的价格,还要通过和当地的客户协商后再决定。
  西南铝业外贸部经理文永红表示,由于铝挤压材的投资门槛较低,导致许多小企业趋之若鹜,继而出现大量出口必然引起当地关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信息部彭勃与其看法一致,“铝挤压材被广泛用于交通工具、建筑门窗、家电等行业,但本身的生产技术含量并不是很高,我国大量生产企业都集中在广东一带”。他表示此案涉案金额较小,但一些小型出口企业会因此受到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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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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